各相关单位:
依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意见》(赣应急字〔2020〕52号)和《江西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为了认真落实江西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证后管理工作,推进全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现就全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到期复评、推荐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复评申报
(一)申报条件
取得江西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命名满三年,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1.企业在3年内未发生死亡或一次3人(含)以上重伤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连续三年无安全生产方面行政处罚不良记录;
3.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企业(含三级,见证书)。
(二)申报材料
主要包括:
1.《江西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评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3.企业基本情况简介(限1000字以内);
4.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就“企业在申报前3年内未发生死亡或一次3人(含)以上重伤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连续三年无安全生产方面行政处罚不良记录”的证明;
5.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企业(含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6.持证以来,各年度(三年)的《江西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年度报告表》;
7.《江西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自评表》;
8.持证以来,企业安全文化持续建设情况报告(限4000字以内);
9.依照《江西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反映持证三年来,持续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持续改进的痕迹的相关文字、图片(不少于20幅)、视频(不少于30分钟)资料。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1.申报方式:采取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相结合。纸质材料,分类汇编、成册,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视频,U盘储存,一式3份。
2.申报推荐时间:截至2025年7月31日。
二、推荐
1.依据企业持证后保持与持续改进情况及《江西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
2.程序:属地设区市有应急管理协会的,经设区市应急管理协会或协会与应急管理部门同时出具推荐意见;属地设区市没有应急管理协会的,经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出具推荐意见;申报企业有集团公司的,还应经集团公司出具推荐意见。
三、相关工作安排
1.3-5月份,工作调研、接受企业咨询、根据企业需求开展现场辅导;
2.6-7月份,接受企业材料申报。
3.7-8月份,材料审核,形成初审意见。
对于基本达到复评条件(或存在一定问题,须现场进一步判定的),通知申报企业做好现场复评准备。
4.9—11月份,组织现场复评。
5.12月份,综合评定、公示、发布复评通过通知。结果在江西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我会网站等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发布通过通知,适时颁证发牌,进行表彰。
四、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结合复评申报,认真总结持证以来持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总结自身建设的经验与问题,找准本单位今后安全文化建设的方向。
2.各推荐单位务必严格把控质量关卡。需依据《江西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秉持严谨态度,认真开展审核工作,从严要求。通过高标准的筛选与推荐,让安全文化建设在当地企业中全面开花,呈现出蓬勃发展、满园春色的良好态势,助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迈向新高度。
3.注意复评申报、推荐时效,按时上报。
4.拟申报复评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及时与我会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以便后续工作衔接。
五、联系人员、方式
联系人:万惠玲 13707911356
殷 孟 13576023923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州大街1022号朝阳梅园1栋8楼815室(邮编:330001)
附件:2022年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名单
江西省应急管理协会
2025年2月28日
附件:
2022年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