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意见》(赣应急字〔2020〕52号)和《江西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赣安协〔2020〕6号)等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强化企业本质安全,不断推进全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现就2025年全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报、推荐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在申报前3年内未发生死亡或一次3人(含)以上重伤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连续三年无安全生产方面行政处罚不良记录;
2.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企业(含三级,见证书);
3.扎实开展安全文化建设至少一年以上。
(二)申报材料
主要包括:
1.《江西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申请表》(见附);
2.相关资料
(1)企业基本情况简介(限1000字以内);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3)企业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就“企业在申报前3年内未发生死亡或一次3人(含)以上重伤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连续三年无安全生产方面行政处罚不良记录”的证明;
(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5)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实施方案;
(6)企业安全文化创建情况报告(限4000字以内);
(7)《江西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自评表》;
3.依照《江西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反映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痕迹的其他相关文件资料(复印件)、图片(不少于20幅)、视频资料(不少于30分钟)。
所有资料,设置目录,按内容分类汇编成册。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1.申报方式:采取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相结合。
纸质材料,分类汇编成册(“评定申请表”不入册),一式三份;
电子版材料,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视频,U盘(贴企业标签)储存,一式三份。
2.申报时间:截至2025年7月31日。
二、推荐
1.依据《江西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情况。
2.程序:属地设区市有应急管理协会的,可经设区市应急管理协会或协会与应急管理部门同时出具推荐意见;属地设区市没有应急管理协会的,经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出具推荐意见;申报企业有集团公司的,还应经集团公司出具推荐意见。
三、相关工作安排
1.3-5月份,工作调研、接受企业咨询、根据企业需求开展现场辅导;
2.6-7月份,接受企业材料申报。
3.7-8月份,材料审核,形成初审意见。
对于基本达到评定条件(或存在一定问题,须现场进一步判定的),通知申报企业做好现场评审准备。
4.9—11月份,组织现场评审。
5.12月份,综合评定、公示、命名。结果在江西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我会网站等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发布命名通报,适时颁证发牌,进行表彰。
四、要求
1.认真总结准备。各申报单位要结合申报材料准备,认真开展创建工作总结,找准自身建设的亮点、特色与不足,不断改进薄弱环节,创新建设方法,提升建设水平。
2.严把推荐关。各推荐单位要依照《江西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认真审核,择优推荐在本地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方面真正具有代表性的单位,不断提升我省安全文化建设的质量。
3.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杜绝“弄虚作假”。
4.注意申报推荐时效,按时上报。
5.加强联系。各申报单位接到通知后,请及时与我会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以便后续工作衔接。
五、联系人员、方式
联系人:万惠玲 13707911356
殷 孟 13576023923
地址:南昌市西湖区九州大街1022号朝阳梅园1栋8楼815室(邮编:330001)
附件:江西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申请表